[收購]安彩高科:控股股東出資人申請豁免要約收購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代碼:600207 證券簡稱:安彩高科 編號:臨2019—037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股東出資人申請豁免要約收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9年11月14日,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 控股股東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投資集團”)《關于河南投資集 團股東申請豁免要約的告知函》,河南省財政廳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控股上市公司豁 免要約事項(此前,公司收到河南投資集團《關于河南投資集團股東擬發生變更的 告知函》、《關于河南投資集團出資人變更進展情況的告知函》情況詳見公司于 2017年6月29日、2019年11月6日在《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 露的相關公告)。公司本次收到告知函的內容如下: 2017年3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河南省省屬國有非工業企業改革推進方 案》,投資集團劃入功能類企業,委托河南省財政廳履行出資人職責。2019年11 月,河南省人民政府下發《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變更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履行出 資人職責機構的批復》(豫政文〔2019〕128號),內容如下:根據《中共河南省 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省屬國有非工業企業>的通知》(豫發〔2017〕 5號)精神,授權河南省財政廳對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河南省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不再履行相關職責。 截止目前,河南省財政廳正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有序 推進股東變更事宜,于2019年11月13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控股上市公司豁免要 約事項,待證監會批準后,即辦理工商變更相關手續,有關進展情況將及時通知公 司。 河南投資集團的出資人始終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先后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河 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河南省財政廳同屬于河南省人民政府,因此,本次河南投 資集團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的變更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最終實際控制關系的變化,本 次收購前后最終實際控制人均為河南省人民政府,未發生變化。 本次收購完成后,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不再持有河南投資集團股權,河南 省財政廳將通過河南投資集團間接持有安彩高科 407,835,649 股股份,占安彩高科 總股本的比例為47.26%。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本次收購符合豁免要約收購的情 形,河南省財政廳編制收購報告書摘要由公司代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將根據該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 資風險。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1月15日 報備文件: 1.《關于河南投資集團出資人申請豁免要約的告知函》; 2.《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報告書摘要》。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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